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暱稱取「老闆包養你!」暗示性交易 男子判刑3月

新北市吳姓男子今年4月間,在某網路論壇,取暱稱「老闆包養你」登入,試圖尋找援交,判刑3月,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
新北市吳姓男子今年4月間,在某網路論壇,取暱稱「老闆包養你」登入,試圖尋找援交,判刑3月,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
2015/12/10 17:17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網路暱稱不能亂取,小心觸法!

新北市吳姓男子今年4月間,在某網路論壇,取暱稱「老闆包養你」登入,試圖尋找援交,警方網路巡邏時發現送辦。新北地院法官認定,吳男所取暱稱足以引誘、暗示、促使人從事性交易,依刊登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罪,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。

判決書指出,吳男曾有違反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」前科,今年4月2日下午5點半,取暱稱「老闆包養你」登入某論壇,該暱稱顯示在網站聊天室網頁內,網友可點選,進而與吳男對談,觸犯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」第29條,以電腦網路刊登使人為性交易訊息罪。

檢方偵辦時,吳男認罪,法官認為,吳男曾有2次相同前科,雖本案均未構成累犯,但他明顯知悉此規定,本應戒慎自身言行,卻又再犯,判刑3月;全案可上訴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