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滿女兒被安置 男恐嚇社會局
新北市陳姓男子,因不滿女兒被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強制安置,竟撥打電話恐嚇:「要拿機關槍掃射」等語,新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,判陳3月徒刑,可上訴。圖為新北地院。(資料照,記者陳慰慈攝)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陳姓男子,因不滿女兒被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強制安置,竟撥打電話恐嚇:「要拿機關槍掃射」等語,新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,判陳3月徒刑,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今年6月間,陳男以公共電話撥打社會局1999專線,對社工恐嚇說:「要拿機關槍掃射社會局」同月18日,又打電話恐嚇「如果星期一家防中心有發生什麼事情,就不要怪我!」
半個小時後,他直接殺到社會局,對社工說:「您們社會局都做假的筆錄,把我的女兒押走,不讓我看女兒,星期一如果家防中心發生什麼事情,就不要怪我!」
法院審理時,陳男認罪,法官斥責陳男因社會局強制安置其女兒而心生不滿,竟向政府機關出言恐嚇公眾,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