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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終於抓到了! 橫行南投台中襲胸狼就逮

    張姓嫌犯將機車車牌遮住,尾隨夜歸女子,伸出狼爪襲胸後逃逸,警方調閱超過500支監視器,終讓襲胸狼現形。(記者佟振國翻攝)

    張姓嫌犯將機車車牌遮住,尾隨夜歸女子,伸出狼爪襲胸後逃逸,警方調閱超過500支監視器,終讓襲胸狼現形。(記者佟振國翻攝)

    2015/11/26 19:24

    〔記者佟振國/南投報導〕終於抓到了!近2個月來陸續在南投草屯、台中霧峰地區,對夜歸女性伸出狼爪襲胸的南投市25歲張姓男子,經草屯分局調閱過濾案發地點附近逾500支監視器,鎖定張男騎乘的機車,並經被害人指認,今天將他傳喚到案,嫌犯坦承犯下5件襲胸案,全案依性騷擾防治法函送地檢署偵辦。

    警方表示,張嫌有毒品、竊盜等前科,從9月至今騎機車尾隨夜歸女性,利用停等紅燈時間或是超車等機會,對旁邊女騎士伸出狼爪,被害人飽受驚嚇,有人甚至險些摔車釀成車禍,草屯鎮忠孝街、仁愛街、富林路等路段有4人受害。

    至於家住草屯鎮的被害人,前天深夜騎機車經過台中霧峰的堤防道路,遭張嫌襲胸,氣得在臉書「草屯人」社團道出受害經過,指惡狼騎機車不開大燈刻意靠近,犯案後立即加速逃離,提醒夜歸女性要特別當心。

    草屯分局中正派出所員警研判歹徒作案路線、機車特徵,總計調閱超過500支監視器畫面,雖然張嫌犯案時都以膠帶或口罩遮住車牌,還是被員警認出,經5位被害人指證,今天將他傳喚到案,張嫌眼見無法抵賴,坦承犯下5件襲胸案,其行為已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,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、擁抱或觸摸其臀部、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,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。

    在台中霧峰堤防道路遭張嫌襲胸的女子,在臉書氣憤道出受害經過。(記者佟振國翻攝)

    在台中霧峰堤防道路遭張嫌襲胸的女子,在臉書氣憤道出受害經過。(記者佟振國翻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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