檳榔西施戀上人夫老闆 判賠30萬
新北市陳姓檳榔西施,因工作關係,戀上自己已婚的蔡姓老闆,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,記者黃捷攝)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陳姓檳榔西施,因工作關係,戀上自己已婚的蔡姓老闆,婚外情被蔡妻發現提告求償,陳女卻說遭蔡男所騙,新北地院不採信,判陳女賠償元配30萬元,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20餘歲的陳女與檳榔攤老闆蔡男從前年1月至去年7月,在新北市新莊、南投縣、嘉義縣、台南市等地摩鐵,多次嘿咻,蔡妻因聽聞兩人關係匪淺,又發現陳女所寫的情書,報警處理,法院審理時,對丈夫撤告,陳女則被依相姦罪,判刑3月。
蔡妻因不滿陳女介入家庭,求償100萬。對此,陳女卻說,初到檳榔攤工作時,身為老闆的蔡男常伸鹹豬手對她毛手毛腳,且會以老闆身分,約她外出,甚至要她介紹女友,當她質問:「你不是已經結婚了?」蔡卻吱吱嗚嗚,後來更騙稱想離婚娶她,由於她僅20餘歲,沒有太多社會歷練,被蔡的甜言蜜語所騙,發生性行為。
陳女並解釋,後來她發現離婚根本是騙局因而離職,蔡男卻不斷騷擾,甚至到她樓下堵人,還下跪說:「沒你不行!」還威脅若不在一起,將對她家人、朋友不利,她聽了害怕才又復合,直到去年6月,被蔡妻發現後,蔡仍要求與她結婚,她斷然拒絕,本案會曝光可能是蔡得不到她,將此事告知妻子提告。
法官則依刑事判決認定,陳女介入蔡家家庭,判賠30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