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玉柱要坐牢! 公益侵占判1年2月定讞
最高法院下午審結台開案衍生的趙玉柱公益侵占案,合議庭認定趙玉柱91年5月擔任台灣省體育會的桌球協會會長時,A走捐款450萬元去炒股,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案件爭訟超過8年,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,酌予減刑並自為判決趙玉柱1年2月徒刑確定。圖為趙玉柱出庭應訊。(資料照,記者王敏為攝)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最高法院下午審結台開案衍生的趙玉柱公益侵占案,合議庭認定趙玉柱91年5月擔任台灣省體育會的桌球協會會長時,A走捐款450萬元去炒股,事後否認犯行,高等法院更三審判處1年8月,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案件爭訟超過8年,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,酌予減刑並自為判決趙玉柱1年2月徒刑確定。
判決指出,趙玉柱91年5月擔任台灣省體育會的桌球協會會長後,利用與前總統陳水扁的親家身分,藉口需辦活動推廣體育活動,在扁的總統官邸遊說官邸管家陳慧遊幫他募款,陳遂向誠品公司老闆吳清友等人勸募,合計捐款1千餘萬元,趙再以借款名義挪用捐款450萬元買股票,至於趙另涉內線交易,則撤銷發回高院更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