濫寄黑函亂檢舉一通 男子判賠150萬
2015/09/18 12:27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基隆陳姓男子冒充他人身分並虛構事實,寄檢舉黑函給調查局、監察院、刑警隊,誣指被冒名者是大尾流氓、魚肉鄉民,甚至冒名寫恐嚇信勒索,9名被害人遭調查時一頭霧水,最後查出陳男犯行提告和求償,陳男被依誣告、偽造私文書等罪判1年4月徒刑後,高等法院再判他應賠償9名被害人精神損失共150萬元,還可上訴。
陳姓男子以打零工為主,自承月薪約2萬元,依賠償金150萬元計算,約須不吃不喝拿出6年的薪水賠償,可說是「賠了夫人又折兵」。
判決指出,陳姓男子95年起,就濫寄黑函,一直到前年,他冒名李姓被害人寄發黑函到調查局、監察院,檢舉鄰居的頂樓加蓋鐵皮屋,並在巷子馬路加蓋鐵皮倉庫,指稱「這是違建路霸」,又收保護費,魚肉鄉民。倒楣的李家人遭調查,一頭霧水,檢警深入調查黑函來源,才查出陳男冒名濫寄黑函等犯行。
此外,檢警又根據筆跡鑑定,查出陳男先前更冒名恐嚇里長,或是寄黑函恐嚇勒索,或指稱其他被害人濫搞男女關係,9名被害人忍無可忍,因此對陳男提出刑事告訴,並附帶民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