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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疑25歲女友劈腿 55歲男恐嚇潑酸開槍被起訴

2015/09/17 11:25

〔記者吳昇儒、吳政峰/基隆報導〕55歲男子黃啓榮懷疑小自己30歲的蕭姓女友琵琶別抱,竟出言恐嚇要毆打前女友並潑酸,蕭女趕緊報警處理。警方發現黃竟持有女友下體影像,涉犯妨害自由、秘密及傷害等罪。檢方調查,被告並無散布性愛光碟也非偷拍、而蕭女並沒有提出驗傷單等證據,但根據兩人對話內容發現,黃男在確實恐嚇要潑酸,依妨害自由罪嫌將他起訴。

「我的報復真的叫合理…我還沒有潑硫酸…去你家開槍。」處分書指出,蕭姓被害人指控,駕駛計程車黃姓前男友懷疑自己劈腿,竟於去年6月至10月之間,竟6次毆打自身的臉、頭、胸、腿等部位,且還曾不讓自己下車,限制自由,更在電話裡恐嚇要開槍、潑酸讓人心生畏懼,報警處理。

警方調查時,竟發現黃男趁與被害人性交時,用手機拍下女友的下體三次,認為是被告偷拍,訊後依傷害、妨害自由及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法辦。

黃男偵訊時宣稱,雖然在電話中有說要打人,但實際上並沒有動手;而拍攝與前女友的性愛影像,當時對方也沒有反對,也沒有不讓蕭女下車,當時還對前女友說「你不要亂來,我不會做任何事」等語;也沒有打電話恐嚇,只是要宣洩自己的情緒。

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,認為蕭姓被害人宣稱被毆,但是並沒有提供任何驗傷單當作證據,而警方查扣的私密影像,都有拍到當事人正面,代表拍攝時當事人知情;被告打電話恐嚇蕭女,依照兩人對話,黃男確實揚言要打人、開槍及潑硫酸,令人心生畏懼,依涉犯妨害自由罪嫌將他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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