逛骨董店看到自家失竊物 怒告賣家收受贓物
2015/08/31 21:55
〔記者吳昇儒/基隆報導〕新北市一名溫姓男子逛郭姓骨董商的店面時,發現裡面有兩座金爐及佛像是自家失竊物,對郭男提出告訴。郭男偵訊時宣稱,自己是向他人蒐購,不知是贓物。檢警調查,溫男住處雖然曾被打破門窗,但是卻未向警方確定有無失竊。檢察官認為,郭男有依規定登記蒐購人姓名,且若為贓物應不敢公開販售,予以郭男不起訴處分。
檢方調查,郭男明確說出販售者姓名及聯絡方式,且販售者有持鑰匙開啟大門,入屋取物,取信被告,且告訴人失竊時,也未向警方登記遺失佛像及金爐。
基隆地檢署今日偵結,予以郭男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