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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友偷名表 抄噴燈嗆「燒你卵葩」

2015/08/26 14:59

〔記者吳政峰/基隆報導〕一支60萬的表,跟下面蛋蛋,哪個比較重要?

基隆市一名33歲游姓男子前年6月懷疑周男等三名友人偷竊手表,夥同26歲吳、曾二人,把周男等三人壓到汽車美容店內,要求還錢,但他們拒絕承認當賊,引發游男等三人不滿。

游嫌等人拿出開山刀、鯊魚劍、鐮刀、西瓜刀、電擊棒、木棍,令被害人脫光衣服,並上手銬腳鐐,甚至拿出俗稱「火雞」的瓦斯噴燈,怒嗆「要燒你的卵葩(台語),要你不能人道」。

游男隨後施以酷刑,以水管、塑膠軟棒、電擊棒等物鞭抽、毆打被害人頭部、身體、四肢,直到隔天凌晨,再帶至另處空屋,怒嗆「要將你斷手斷腳,要殺死你,不打算讓你走」、「有朋友是通緝犯,身上有槍,可以直接把你們打掉」,嚇得周男電聯親戚,允諾還錢,三人才被釋放。

基隆法院認為游、吳、曾等三人涉嫌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嫌,但因為同一行為,則以較重的妨害自由論罪,將吳、曾各判有期徒刑六個月,得易科罰金18萬元,而主嫌游男未到案,仍在通緝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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