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約砲少女惹禍上身 男遭刷鳥、戳肛門凌虐

桃園市黃姓男子約砲少女共度2日春宵,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
桃園市黃姓男子約砲少女共度2日春宵,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
2015/08/11 14:02

〔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桃園市黃姓男子約砲少女共度2日春宵,引來少女媽媽49歲李姓同居人不滿,帶著少女、27歲吳姓及綽號「小佑」、「小豬」、「小婷」的友人,6人誘出黃男後直接將其押走,持鐵尺、保溫瓶、電蚊拍上演毆打、電擊酷刑,又持牙刷要黃男自行「刷鳥」,因太痛苦黃男改要求以戳肛門替代,凌虐過程被PO上臉書,事後他因籌不出10萬元和解金,直接被帶往八德警分局送辦,員警偵訊過程發現黃男全身傷痕累累、表情痛苦,私下詢問才知李男等人惡行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起訴李、吳兩人。

起訴指出,黃男在民國102年11月間約出少女上床,事後李男疑聽到女友抱怨「女兒被人欺負」,隨即帶著少女及吳男等人將黃男約出,押往桃園市租屋處拷問,李男等人輪流持鐵尺、保溫瓶、電蚊拍凌虐,隨後亮出刀子恫嚇:「你給我小心一點。」並拿出牙刷要黃男自行刷鳥,因過程太痛苦了開口要求改戳肛門代替。

李男要求同夥將凌虐過程拍下PO網,並登入黃男臉書發文「本人因強姦及誘拐未成年少女進入此分局,請有受害女子勇敢站出來指認,謝謝」,黃男被凌虐到遍體麟傷,頭部、四肢、下體、肛門都有挫傷及撕裂傷,最後李男要求黃男拿出10萬元和解金,因籌不出來以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」被帶往八德分局送辦。

黃男做筆錄時被員警發現身痕累累、表情痛苦,詢問原來他被李男等人凌虐,警方循線找到李、吳男及少女3人,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傷害、剝奪他人行動自由、強制、加重強盜未遂、恐嚇等罪分別起訴李、吳兩人;少女部分由少年法庭審理,其餘3人另案偵辦中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