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色情按摩店索賄 惡警重判12年6月
2015/08/06 10:54
〔記者黃佳琳/高雄報導〕高市前仁武警分局偵查佐高鋒銘(目前已停職)涉嫌向刑責區3家色情按摩店收取6萬3千賄款後,讓業者免去被警方取締的命運,高員還被檢調指控看上按摩店裡的小姐,把小姐帶去汽車旅館性侵,高員到案後否認犯行,高雄地院依貪污罪重判高鋒銘徒刑12年6月,性侵部分無罪。
判決指出,高鋒銘從前年4月起,涉嫌按月向轄區有女侍坐陪的3家從事色情護膚業者索取3000元到6000元不等賄款,這3家色情護膚業者雖各有負責人,但實際背後金主,卻是嫁來台灣已取得國籍的徐姓姐妹花;其中1家店不在高員的刑責區,但仍被高鋒銘暗示「沒交錢,可能被捉,到時面臨落跑」等話。
徐氏姐妹花被迫乖乖繳錢後,竟真的沒被警方排臨檢取締過,而高鋒銘索賄得逞後,還看上護膚店裡的小姐,還把小姐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,事後,高鋒銘多次帶小姐外出,完事後再丟個1千元不等的現金給小姐充當過夜費。
高市調查處獲報後展開追查,去年4月將高鋒銘移送雄檢偵辦後,高鋒銘到案後否認犯行,指稱自己沒有那麼大的能力和權限,安排警分局不要去3家色情護膚店臨檢,更沒有性侵店裡小姐;他僅坦承認識徐姓姐妹花,但也只是去泡茶聊天,提供相關法律咨詢,不可能有收賄情事。
高雄地院審理時,法官根據監聽譯文及徐姓姐妹花證詞,認定高鋒銘在數月間索賄6萬3千,且犯後態度不佳、飾詞狡辯,顯無悔悟之意,涉貪部分重判他12年6月;至於被控性侵部分,法官認為按摩店裡的小姐若被性侵,怎麼可能事後接到高鋒銘的電話,還會跟他一起去摩鐵,與一般生活經驗法則有違,因此判高員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