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思華全面對學生撤告 律師:檢方將不起訴

教育部長吳思華覺得學生理性平和,決定對學生撤告。(記者廖耀東攝)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教育部長吳思華堅持對夜襲教育部的學生及到場採訪的記者提告,使33名學生及記者吃上侵入住宅、毀損等罪官司,今天下午,吳思華出席教育部在台中市霧峰區舉辦的課綱座談會,會後向媒體表示,已決定全面對所有學生撤告;對此,台北地檢署表示,尚未收到教育部撤告文書,全案依法辦理。
林俊峰表示,若吳思華選擇撤告,檢方收到撤告狀後,將會對被告作出不起訴處分。林俊峰解釋,因侵入住宅、毀損等罪,均屬於告訴乃論之罪,原告若遞狀撤告,檢方若收到撤告狀後,即會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,「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,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」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