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女人好狠!偷賣房子私吞款項 還誣告男友搶支票
台北市1名張姓女子,11年前與喪偶的廖男認識並墜入愛河,隔年兩人合資買下北市2處房產,未料101年間張女擅自賣掉房子,被發現後雖簽立300萬元支票給廖男,但卻又告廖強搶支票,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〔記者黃欣柏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1名張姓女子,11年前與喪偶的廖男認識並墜入愛河,隔年兩人合資買下北市2處房產,未料101年間張女擅自賣掉房子,被發現後雖簽立300萬元支票給廖男,但卻又告廖強搶支票,今台北地院判張女需為誣告行為賠償邱男20萬元,可上訴。
曾從事礦業及計程車運將的廖男,11年前與張女認識、交往,並在外租房子同居,後來兩人認為可以跟對方廝守終身,於是隔年就由廖出資605萬元、張出資95萬元,一起買下北市兩處房屋,均登記在張女名下。
101年間,張女悄悄地將房屋以1240萬元價格出售,廖男直到被通知要搬家,才知道房子被賣掉,他氣得找上張女,要求張女依出資比例分配售屋所得,要求多次後,張女才總算同意簽下一張300萬元支票給廖。
未料張女心有不甘,事後竟指控廖男是趁她不注意時強搶支票,事後廖男雖獲不起訴,但認為名譽已經受損,反告張女並附帶民事求償,日前台北地院先依誣告罪判張女6月徒刑,今再判張女須賠償廖2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