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髮型設計師暗槓一百元

2015/07/31 13:11

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逢甲商圈「ING髮型館」一位髮型設計師謝承軒,他幫客戶剪髮、洗髮、護髮後,向消費者收費後,暗槓100元,店家在他離職後提告,他還是辯稱是客人給他小費,檢方依侵占罪起訴。

起訴書指出,23歲謝承軒從101年8月到逢甲商圈「ING髮型館」,擔任髮型設計師,但在103年7月4日當天,涉嫌為一名女客戶剪髮、洗髮及護髮後,消費額650元,客戶拿出700元,他找50元給客戶,把100元放自己口袋,客人離開後他填寫帳單寫550元交給店長,成功暗槓100元。

此舉已被監視器錄下他不自知,不久即被店長發現,但店長對他質疑時他矢口否認。

雙方僵持期間,謝某仍持續上班,4個月後自覺待不下去離職,店家提供監視器提出告訴。

謝某到案仍矢口否認犯行,他辯稱該服務消費額是588元,他算客人550元,而客人拿給他700元,叫他找50元就好,其餘給他當小費。

檢察官認為胡扯,從監視器發現,服務結束後被告一直在滑手機,根本未與客人交談,找錢給客戶也未交談,看不到有要給小費之意,且該次消費額為650元,不是被告所言588元,且有將一百元放進口袋、填單等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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