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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布前女友裸照 惡男生日當天入監

2015/07/30 14:56

〔記者黃捷/新北報導〕49歲戴文昌4年前在網路上結識大他10歲的洪姓女子,從線上遊戲「戰友」變成男女朋友,更互拍裸照留念,但兩人分手後,戴男竟把對方裸照公開上網,洪女憤而提告,雙方纏訟4年,戴男被判刑1年10月定讞,27日遭新北地檢通緝,隔天恰好是他生日,即被蘆洲警方逮獲。

判決書指出,戴男、洪女因遊戲交往,最後又因遊戲吵架分手,洪女為了惡整戴男,便把他的裸照上傳至部落格相簿,並以密碼上鎖,再叫戴男去看。

戴男發現自己裸照真的被PO上網,一氣之下決定報復,不但創立名為「越南新娘」的部落格,把洪女的裸照統統公諸於世,更盜用洪女遊戲、電子郵件等帳戶,以洪女名義把裸照及猥褻話語發送給她的親朋好友。

洪女事後發現,氣得狀告新北地檢。新北地院一審判戴男11月徒刑,檢方認為他行為惡劣提起上訴,高院改判1年10月,雙方仍未和解,洪女聲請再議,但今年4月遭駁回,全案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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