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字血淚!檳榔西施手抽筋 寫下受性騷擾過程
2015/07/29 09:49
〔記者黃佳琳/高雄報導〕去年農曆過年前,謝姓男子在高雄三民區某檳榔攤對著檳榔西施摸手及大腿內側,爾後食髓之味,還趁檳榔西施走路經過時,伸手摸她的下體,檳榔西施嚇哭向友人求救並報警,但謝男辯稱檳榔西施想要錢才會誣賴他,法官傳喚多名證人,認定謝男說謊,判謝男有罪。
判決指出,受雇在三民區某檳榔攤工作的西施,因患有語言及肢體障礙,但智能並未受損,仍自食其力工作賺錢,但卻被檳榔攤的謝姓常客盯上,欺負她表達能力不好,連續兩次對她性騷擾。
檳榔西施受辱後,除了向家人和友人哭訴外,在警局報案製作筆錄時,因無法清楚用言語表達,只能一字一句寫下被性騷擾的過程,但因寫得很慢,有時候寫到一半手還會抽筋,要等抽筋過了才有辦法再寫,辛苦描述案發過程。
然而,高雄地院審理時,謝男卻辯稱,檳榔西施因家境不好,想要錢才會誣賴他,他只是出於禮貌才會對檳榔西施握手、輕拍膝蓋,並沒有性騷擾對方;謝男的說詞,卻被檳榔攤老闆娘打臉,老闆娘說,謝男每次來買飲料就會坐在攤子裡,卻從來沒有對她握手或輕拍膝蓋。
法官認為,謝男為逞一時私慾,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,趁人不備觸摸檳榔西施的身體,讓被害人深感害怕,哭泣、作惡夢、甚不敢出門,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謝男徒刑4月,得易科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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