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青圖案不符 師傅被告詐欺跟傷害罪
2015/07/23 16:06
〔記者周敏鴻/桃園報導〕桃園市陳姓男子幫15歲王姓少年在手臂上刺青,刺了金魚圖案,賺3000元,卻被少年父親以法定代理人的身分提告傷害。另外,王父還以刺青圖案與少年要求的圖案不符,多告一條詐欺,讓陳男大呼「我沒辦法接受」。
3月9日,陳男(23歲)在中壢區國泰街住處幫少年刺青,他說,少年抵達後,先挑選喜歡的圖案樣本,最後選定鯉魚。他看到少年手腕有刺青,仍詢問他:「刺青在左上臂,沒關係嗎?」經少年同意後才刺青,並收取3000元費用。
豈料上個月少年的父親發現鯉魚刺青,氣得大罵「這麼醜」,並帶著少年向警方報案,對陳男提出傷害與詐欺告訴。
警方說,王父認為陳男未經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同意,就幫少年刺青,讓少年破皮、流血,涉嫌傷害。至於刺青圖案與少年最初想要刺青的圖案完全不符,另涉詐欺。
警方日前通知陳男到案說明,他非常無奈地供稱,買刺青機是要幫自己刺青,而少年知道他懂刺青,就拜託他幫忙,豈料忙碌了好幾個鐘頭的時間,只賺3000元,卻還要挨告被函送法辦,實在倒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