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澱粉案業者要求解除扣押 南檢提抗告
台南善化區茂利澱粉廠與倉庫。(資料照,記者王俊忠翻攝)
〔記者黃文鍠/台南報導〕同樣涉及集體求償案,八仙塵爆兩名被告被聲請假扣押,名下竟然沒有半毛錢,但南檢偵辦毒澱粉案,就在第一時間查扣業者2億多元不動產,確保被害者權益,被告日前還以查扣金額過多,要求將28筆總值3000萬元的土地解除扣押,經法院裁定解除,南檢在今日提出抗告。
由於毒澱粉案與八仙塵爆案,都屬於社會矚目,且可能涉及被害人集體求償事件,但對負責人強制處分,卻有截然不同的結果,法界人士指出,這是因為涉案情節不同,毒澱粉案涉及詐欺,檢察官可以透過刑事訴訟法,先扣押負責人財產(犯罪所得),但八仙案屬民事的業務過失致死,負責人財產與犯罪所得沒有連帶關係,因此必須以透過民事訴訟,以假扣押方式查封負責人財產,時間拖延得比較久。
2013年,台灣爆發毒澱粉案,掀起國內食安風暴,業者以工業用順丁烯二酸添加入食用澱粉,除了不少食品工廠都淪陷外,也重創國際知名的台灣小吃形象,衛生署更首度要求小吃店、攤販、超商等,須在醒目處張貼安全具結證明,讓消費者安心。
南檢當年偵辦此案,檢察官周盟翔發現善化區「茂利澱粉」透過20家中盤商,將毒澱粉銷入市面,除將負責人徐東銘聲押獲准外,為避免徐男脫產,坐享鉅額不法犯罪利益,在2013年12月26日還在偵辦期間,就先發文地政事務所,禁止徐男處分名下66筆,總計2億3776萬3732元的土地。
全案在台南地院審理,日前徐男聲請將其中28筆土地解除限制,台南地院法官審酌被告犯罪所得僅有5274萬2500元,目前遭凍結不動產已經超過2億元,且徐男提出解禁聲請的28筆土地公告現值僅約3138萬,就算解除,也不會影響日後被害人訴訟求償權力,裁定予以解除。
台南善化區茂利澱粉廠與倉庫。(資料照,記者王俊忠翻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