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屍皮正名「大體皮膚」 醫師:非改名就叫尊重

針對屍皮改名,有網友認為,並不是嘴巴說說,或是改個比較迂迴的代稱就叫尊重,因為在接受捐贈的同時,也應明白被捐贈品的重量,才是對捐贈者的基本尊重。(圖擷自臉書)

針對屍皮改名,有網友認為,並不是嘴巴說說,或是改個比較迂迴的代稱就叫尊重,因為在接受捐贈的同時,也應明白被捐贈品的重量,才是對捐贈者的基本尊重。(圖擷自臉書)

2015/07/05 23:41
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八仙樂園塵爆意外造成近500人燒燙傷,傷患目前急需屍皮作為敷料,來輔助自體皮膚生成。不過衛福部近日表示,因有民眾反應屍皮名稱不妥,故將名稱改為大體皮膚。不料此舉卻引發外界更進一步的批評,指衛福部對救災整合的動作很慢,但在改名稱一事上卻特別有效率。不過有網友以護專科醫師的觀點在臉書貼文,認為改名很荒謬,並表示不是嘴巴說說,或改個比較迂迴的代稱就叫尊重。

近日衛福部將屍皮改稱為大體皮膚,不過有網友表示,以一個安寧療護專科醫師的觀點而言,感到很荒謬。她在貼文指出,從政府到民眾幾乎都有志一同逃避死亡或屍體之類的相關詞語,雖然衛福部表示改名是因為「屍」字不夠尊敬捐贈者,但這樣的說法顯然是認為「屍」字含有輕蔑意味,「不能被光明正大攤開在公共場合,不適合和一個被尊敬的對象連結。」

但她認為,屍皮其實非常中性的解釋了皮膚的性質,因為屍皮就是來自捐贈者屍體的皮,即使換個名字,本質依然不變,為何要將「屍」字歸類於黑暗不能見光明的字?她也質疑,現在換成不知所云的大體皮膚,究竟是讓社會大眾更加敬重捐贈者,還是讓大眾因為別名而搞不清楚皮的來源,就誤以為只是另一種人工皮的變種產物?

最後她表示,並不是嘴巴說說,或是改個比較迂迴的代稱就叫尊重,因為她認為在接受捐贈的同時,也應明白被捐贈品的重量,明白那是來自另一個人死去的身體,這才是對捐贈者的基本尊重。

該則貼文全文

最近衛服部將 "屍皮" 改稱 "大體皮膚",有人批評衛服部救災整合動作慢吞吞,只有改名這種無可無不可的事最快 (恰好呼應先前內政部要宗教團體祈福?),而我個人,就一個安寧療護專科醫師觀點,覺得很荒謬。

台灣社會從政府到民眾,有志一同逃避 "死亡" 或是 "屍體" 之類相關詞語的程度幾乎是全民運動了。不說死,不思索死,不面對死。說明病情可能嚴重程度會被認為是觸霉頭,被說 "要盡量講正面的,不要再增加家屬壓力,給他們希望"。另一方面新聞媒體則是以獵奇態度報導越血腥越好......一整個扭曲到不行。

衛服部將 "屍皮" 改稱 "大體皮膚" 的原因是 "屍" 這個字不夠尊敬捐贈者。認為不尊敬,從非常根本的地方,顯然衛福部認為 "屍" 含有輕蔑意味,不能被光明正大攤開在公共場合,不適合和一個被尊敬的對象連結。

能逃避到這種程度也讓人嘆為觀止。屍就是屍體,人死為屍, "屍皮" 這個詞非常中性地解釋了那皮膚的性質。"屍皮" 就是來自捐贈者屍體的皮,就算不去談它,不去想它,換個名字,本質也沒任何改變。為什麼會將 "屍" 歸類於黑暗不能見光銘的字? 每個人都會死,死後為屍,這是大自然再正常也不過的規律。

現在換了個不知所云的 "大體皮膚",究竟是讓社會大眾更加敬重捐贈者? 或者因為包裝了無機質的別名而搞不清楚那塊皮的來源? 不會恐懼也不會厭惡,錯覺只是另一種人工皮的變種產物? 現在是因為塵爆關係大家盯著新聞看,但對這段新聞沒那麼注意的人,誰知道 "大體皮膚" 是什麼? 或者換個說法,"大體心臟"或"大體腎臟" 是什麼? 有誰可以立刻聯想到是來自捐贈者的屍心或屍腎?

個人覺得: 尊重並不是嘴巴說說,或者改個比較迂迴的代稱、就叫尊重。在接受捐贈同時也該明白那被捐贈品的重量。那是來自另外一個人死去的身體,徹底明白這件事,才是對捐贈者尊重的最基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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