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仙案准許假扣押 市府調閱3業者財產帳目
法制局長黃怡騰(左二)與義務律師張琬萍(右起)、李永裕、蔡進良,對外說明法院裁定假扣押的內容。(記者何玉華攝)
〔記者何玉華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政府委託義務律師團為13名被害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等3家業者財產,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火速作成裁定,法制局長黃怡騰下午與義務律師3名代表對外說明,將馬上調閱3家業者銀行帳目明細,了解財產情形,黃怡騰也「請檢方加油」,不要錯估情勢,讓共犯結構出現串供、套招等預為防範的作為。
律師李永裕說明,法院裁准的理由包括市府提供的租賃合約書、門票、宣傳文宣等具體事證,法院裁定後,將馬上進行3家業者的財產調查,包括銀行的帳目明細,若財產不足1.69億元,不排除擴大假扣押的範圍、對象。
黃怡騰也說明,依據裁定書主文,法院准許13名被害人各以130萬元或是由新北市政府出具證明作為擔保後,就可以查封扣押3家業者1.69億元以內的責任財產,市長朱立倫已經指示盡快完成行政作業,出具足額擔保金的公文給法院。
至於假扣押金額千分之八的執行費用,黃怡騰說,將申請訴訟救助的方式,免除假扣押的執行費用;另外,也將有更多義務律師加入服務團隊,他也呼籲業者拿出有誠意的作為,不要逼得非得進行法律程序。
法制局長黃怡騰下午說明法院裁定假扣押的內容。(記者何玉華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