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黃俊哲助理涉賄選挨告 李婉鈺不起訴
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李婉鈺罪嫌不足不起訴。(資料照,記者賴筱桐攝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競選連任失利,對同選區市議員當選人黃俊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,於起訴狀中寫道「據悉,黃俊哲助理許清池因涉賄選遭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」,許清池得知後今年2月提告,李婉鈺收到傳票後,5月在Line群組傳送「許清池替人賄選是事實?居然敢告我、世界反了?!」、「雲林之恥」,許怒告李涉加重誹謗、公然侮辱等罪,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李罪嫌不足不起訴。
李婉鈺否認犯行,表示選舉期間許清池遭檢調搜索,地方上傳言他遭扣押200萬元,所以懷疑他是幫黃俊哲賄選,「據悉」,代表是聽聞而來,至於Line群組上的訊息,「我是用問號,並無辱罵許之意」。
檢方認為,許清池去年11月26日遭人檢舉為黃俊哲賄選,遭檢調搜索,後因查無不法事證,新北檢今年1月簽結,李婉鈺因此認為黃俊哲涉賄選,去年12月31日提出當選無效之訴,並非全然無據。
此外,李婉鈺以「據悉」請求檢方查明黃俊哲是否涉及賄選,並非斷然認為黃必有賄選,而得知檢方對許清池涉賄選案簽結後,李也撤回對黃的當選無效之訴,另Line發言為李的情緒性用語,因此不起訴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