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疑友人性侵女友 放火燒死他判18年
當時羅姓男子有90%面積2到3度燒燙傷,性命垂危。(資料照,記者江志雄翻攝)
〔記者江志雄/宜蘭報導〕工人陳錫欣懷疑友人羅金龍性侵他的曹姓女友,去年8月闖進宜蘭市羅男住處,趁對方熟睡,倒了近1公升甲苯後點火,嗆說「你今天死期到了」、「要乎你死」,羅被燒成重傷,送醫不治,宜蘭地方法院審結,判陳18年徒刑。
76歲的羅金龍,在宜蘭市金六結營區附近老舊眷村租屋獨居,去年8月17日下午5點,熟睡驚醒後發現全身是火,無法澆熄,光著身子奪門而出,跑到30公尺外巷口大聲求救,鄰居見他燒成焦黑,趕緊打110報案,剛開始被誤以為引火自焚。
「是陳仔做的!」羅剛到院時還有意識,直指是熟識的陳錫欣(51歲)幹的,警方在案發處起出甲苯溶劑空罐,案發後3天,在宜蘭中山公園把陳嫌拘提到案;羅全身超過90%燒燙傷,經過急救仍回天乏術。
陳錫欣與羅金龍是舊識,曾經聯手行竊,過去在老舊眷村租屋比鄰而居,2人都有多次竊盜前科;警方調查,陳疑不滿羅密告,害他屢被警盤查,案發當天,抵達羅住處,打開未上鎖的房門獨自進入,取出身上甲苯,倒在熟夢中的羅男身上,再以打火機點燃,眼睜睜看著羅男全身著火,才從容離去。
不過,陳錫欣庭訊時改口說,羅金龍性侵曹姓女友,他心生不滿而登門理論,2人起爭執,一氣之下,就地拿起空瓶,往羅身上丟擲,瓶口流出液體,羅正在抽菸,因而引發火勢,否認縱火。
陳錫欣供詞未獲採信,宜蘭地院合議庭審酌相關事證,依殺人罪處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