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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高正毆警案判5月 警:囂張跋扈 判得太輕

前立委朱高正毆警案,高院今判朱5月徒刑定讞,可易科15萬元,前警員吳沛樺批朱高正仍未道歉,毆警竟只是罰錢了事。(記者楊國文攝)

前立委朱高正毆警案,高院今判朱5月徒刑定讞,可易科15萬元,前警員吳沛樺批朱高正仍未道歉,毆警竟只是罰錢了事。(記者楊國文攝)

2015/06/09 11:26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前立法委員朱高正,被控前年在北市紅包場酒後鬧事,還辱罵到場處理的吳沛樺等2員警「猴囝仔」等話,並與員警扭打,朱指稱未涉妨害公務等犯行,高等法院今仍判5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15萬元,及各賠7萬元給2員警定讞,為此怒辭警職的吳沛樺聆判後,痛批朱至今未道歉,仍囂張跋扈,判得太輕,「此判決無異告訴民眾,毆打執行公務警察,只是罰錢了事,不必坐牢,對執法員警是一項侮辱」。

26歲的吳沛樺認為,不後悔辭去警職,仍認為改行擺攤賣成衣錢雖賺得少,比當警察有尊嚴,他強調「警察真的一點尊嚴都沒有,我寧可不要優渥薪水,選擇要尊嚴」。朱高正今未出庭聆判,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的看法。

前立委朱高正,涉嫌前年7月20日在北市西門町「星光百分百」紅包場酒後鬧事,辱罵到場處理的北市萬華分局武昌派出所2名員警吳沛樺、張邦寧「猴囝仔、傻B」等話,與員警推擠、扭打在地,被逮後大鬧派出所,台北地院今年2月依侮辱公務員、傷害等罪,判朱5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15萬元,另應賠償2名被害員警各7萬元。

朱高正不服判決,上訴高等法院,庭訊辯稱,是因為他和朋友要談事情,而有歌女一再要坐他身邊,他生氣才摔酒杯,但沒有糾紛發生或騷擾其他客人,「連口角也沒有」。

告高正說,「一個酒杯能值多少錢?大不了賠就是了」,但他結帳要走時,2員警因店家報警前來,要查看他的身份證件,他因喝了酒,才隨口說了「猴囝仔」等話,至於被指罵「不成材」的話,是不滿警員執法過當,無意罵警察,警方卻要現場逮捕他,要上手銬、戴腳鐐,朱不滿說「難道我是江洋大盜?這是官逼民反」、「我沒有看過這樣執法」。

吳沛樺指著臉頰表示當時被朱高正抓傷一道疤痕。(記者楊國文攝)

吳沛樺指著臉頰表示當時被朱高正抓傷一道疤痕。(記者楊國文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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