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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自行修剪行道樹 一棵代價8800元

    吳姓男子自行修剪行道樹,一棵被罰8800元。(記者黃文鍠翻攝)

    吳姓男子自行修剪行道樹,一棵被罰8800元。(記者黃文鍠翻攝)

    2015/06/01 13:30

    〔記者黃文鍠/台南報導〕修剪店門口路樹,一棵代價8800元。

    住在北安路的吳姓男子,因為不滿門口鳳凰木行道樹遮住招牌,竟然自行把3棵鳳凰木枝葉全部剪除,只剩下光禿禿的樹幹,被人向市府舉發,台南市政府對他提起毀損告訴,吳男最後以每棵8800元代價,和市府和解,市府也撤回告訴。

   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,吳姓男子在安南區北安路開店營業,因為門口3棵鳳凰木擋住招牌,影響宣傳效果,他竟然在今年1月13日上午,直接以刀具,大肆修剪鳳凰木枝葉,僅留下光禿禿的主幹。

    由於修剪方式過於粗暴,事後有民眾向市府舉發,工務局前往瞭解後,第一時間無法確定「兇手」是誰,於是向警方提起毀損告訴。

    警方依據依據相關佐證,查出動刀的就是吳男,將他移送南檢,工務局也依《台南市公共植栽管理自治條例》,對他開罰26400元。由於吳男犯後態度良好,也繳納罰金,市府撤告,南檢也在今日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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