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壹週刊妨害秘密 太陽花女王輕便現身
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至北檢出庭應訊。(記者陳慰慈攝)
〔記者陳慰慈/台北報導〕「太陽花女王」劉喬安去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,劉供稱是去賣酒,遭設局偷拍,怒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妨害秘密、妨害名譽等罪,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11時三度傳喚劉出庭,劉綁著馬尾,穿著格子襯衫、白色長褲輕便現身。
不滿壹週刊在網路上公布雙方LINE內容,劉喬安回擊主張「共犯不可分原則」,除裴偉外,將一併加告喬裝媽媽桑、嫖客的「壹週刊」李、曠姓記者,及撰稿的丁姓記者等所有參與報導的人。
3月12日劉喬安與壹週刊首度在偵查庭對質,壹週刊當晚即在網路上展開反擊,公布記者化身的媽媽桑小嫻與劉LINE對話內容,後因援交破局,劉還要求小嫻「補我一個客人」,壹週刊認為劉確實有援交,並稱不排除反控劉誣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