蝦米!夾娃娃機送刮刮樂彩券無罪
夾娃娃機具有「強抓模式」,玩笑再怎麼笨都可獲得刮刮樂作為獎品,所以店家雖放刮刮樂,不違反賭博罪。(圖中的機台與新聞無關,記者顏宏駿翻攝)
〔記者顏宏駿/彰化報導〕彰化縣一洪姓男子,以台灣彩券公司發行的刮刮樂作為夾娃娃機的獎品,去年4月被檢方認為具有賭博罪嫌疑移送,該案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,檢方日前認為,該夾娃娃機,只是提供客人玩樂,投滿50元,若未夾到任何東西,就以「強抓」模式取得等值刮刮樂彩券1張,兩者沒有賭博的對價關係,檢察官主動撤回告訴。
原來,被告所擺放的機台具有「強抓」模式,當玩家投了50元仍未夾中任何物品,爪臂會固定,抓取刮刮樂券,這等是「電子販售機」,不管玩家高不高明,再差都可獲得刮刮樂彩券,沒有賭博之嫌,所以檢方依刑事訴訟法第269條第1項規定,撤回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