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浮報助理薪資涉貪污 林濁水授權下屬不起訴

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。(資料照,記者叢昌瑾攝)

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。(資料照,記者叢昌瑾攝)

2015/04/24 12:59

〔記者陳慰慈/台北報導〕前立委林濁水被踢爆涉於94至95年間,浮報助理陳惠英(72歲)退休金薪資與加班費140多萬元,藉以圖利自己減少繳納民進黨每月10萬元支出:陳惠英並以該虛報薪資申報溢領90萬元退休金,林濁水供稱不知情,薪資申報部分授權助理處理,加上檢方查出,每月繳交民進黨10萬元均由林帳戶支出,台北地檢署今將林不起訴。

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每個月必須上繳10萬元的「公職分攤金」,林濁水遭踢爆浮增虛報助理薪資為每月19萬元,以繳納給民進黨每月10萬元的責任款,陳惠英之後更以此薪資向立法院申報退休金320萬元,媒體報導後,遭立法院退件,陳下修月薪再申報160萬元,最後仍溢領了90多萬元,林濁水與陳惠英因此被認定為共犯,涉從國庫中拿錢。

林濁水供稱,陳惠英擔任助理多年,非常信任她,辦公室與家用開銷全交由她處理,私章也給她使用;陳也證實林供詞無誤。

檢方調查發現,陳惠英的溢領款用於清償個人貸款,因陳認罪原予緩起訴處分,高檢署發回再議,檢察官今依詐欺罪起訴陳女;林濁水則罪嫌不足,涉貪污罪不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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