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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幫男友繳電話費 驚覺自己是小三

    侯姓人妻花72萬元在彰化買下法拍屋,卻遭蕭姓老公拿來戀愛詐騙!(資料照,記者劉曉欣攝)圖與本文無關。

    侯姓人妻花72萬元在彰化買下法拍屋,卻遭蕭姓老公拿來戀愛詐騙!(資料照,記者劉曉欣攝)圖與本文無關。

    2015/04/23 14:43

    〔記者張筱笛/台北報導〕侯姓人妻花72萬元在彰化買下法拍屋,卻遭蕭姓老公拿來戀愛詐騙!一名楊姓女子上當,誤以為找到真愛,直呼蕭男「老公」,還計畫步入禮堂,蕭男利用情感弱點,遊說楊女以298萬元買下法拍屋,楊女繳出48萬元簽約金後,某天幫蕭男繳電話費,赫然發現號碼持有人竟是屋主侯女,詢問後得知遭詐,怒告法院;台北地院今依詐欺取財罪,判蕭男7月徒刑。可上訴。

    楊女指出,她在「愛情公寓」網站認識蕭男,兩人一拍即合,感情融洽,經常相約去泡湯,她看過蕭男身分證,配偶欄是空白,因此以結婚為前提交往。楊女說,自己非常愛蕭男,對他言聽計從,某日蕭男建議她投資一處具有投資潛力的房屋,原價368萬元,透過蕭男人脈殺價後,只賣298萬元。

    楊女曾到附近查訪,發覺周遭房屋非常低價,蕭男卻誆「一定有問題」,楊女信以為真,先付48萬元簽約金,並計畫以此屋向銀行申請貸款250萬元,但銀行告訴她,該屋是法拍屋,行情價極低,無法貸到250萬元。蕭男發現楊女付不出餘款,以妻子屋主名義向寄發存證信函,要求楊女依約付款,否則沒收48萬元。

    蕭男以為萬無全失,卻因電話費帳單壞事。楊女替蕭男繳電話費時,發現號碼持有人是屋主侯女,楊女察覺有異,向侯女求證後得知蕭男已婚,且老婆就是屋主,最終與蕭男撕破臉,一狀告上法院。

    法官指出,蕭男96年1月底與前妻離婚,同時辦理「換發」身分證手續,當時蕭男恢復單身,因此配偶欄為空白,蕭男卻拿著身分證招搖撞騙,隱匿法拍屋事實,佯稱該處有投資潛力,依詐欺取財罪,判蕭男7月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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