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女學生發生情愫 副教授當小王挨告性侵
2015/04/23 13:55
〔記者黃佳琳/高雄報導〕高市某大學副教授愛上女學生,還數度和女學生發生性行為,由於女學生已經有男友,男友發現女友和副教授「有染」,不但跑到學校找副教授理論,女學生事後還對副授授提告性侵,但檢方發現,女學生與副教授來往密切,與一般性侵被害人情況不同,因此最後對副教授祭出不起訴處分。
檢方指出,45歲的碩專班女學生指控,5年前她選修副教授的課程後,與該名副教授相識,某日,副教援趁著酒意在車上對她霸王硬上弓,她因無力抵抗讓副教授得逞後,陸績又在學校實驗室的椅子、摩鐵等地方發生10幾次性行為。
副教授則稱,她與女學生發生超友誼行為,都是出於兩情相悅,女學生因經濟不好,他不但買電視、相機送給女學生,甚至女學生報考博士班的報名費都是他出的;女學生事後告他性侵,甚至指控他利用權勢威脅,但他認為,博士班考題非他命題,他也不是女學生的指導教授,如何利用權勢性侵女學生。
檢方偵查時發現,女學生和副教授間的手機對話,兩人稱謂親密,不時互相關懷、訴情;且女學生第一次被性侵後,還跟著副教授單獨出去用餐、在學校實驗室見面等,與一般人遭性侵後出現驚恐、排斥、畏懼、對性侵者避之唯恐不及的反應大相逕庭,加上女學生是被男友發現她和副教授發生性行為後才報案,因此認定副教授的供詞比女學生供詞可信度高,將副教授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