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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銷鑽戒為藉口 男子騙走300多萬珠寶起訴

2015/04/01 11:32

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21歲林男有多次竊盜前科,103年2月間起以「代為銷售」為藉口,讓洪姓、黃姓、陳姓珠寶業者,交付價值總計達330餘萬元的珠寶,林某後來避不見面,找到他時辯稱「珠寶都遭竊了」,可是員警找不到他有被竊的痕跡,檢察官也不採信而依詐欺罪嫌起訴。

起訴書指出,林男因多次竊盜入監服刑,出獄後缺錢花用,去年2月底向南屯區某珠寶店洪姓業者佯稱可「代為銷售」一只翡翠鑽戒(價值18萬),洪某基於信任鑽戒讓他拿走,林男再以三寸不爛之舌,拖延洪某的催討。

隨後又以同樣手法詐騙黃姓、陳姓業者,3業者竟在同年2到9月間被他騙走總計331萬餘元之各類珠寶,從此他就避不見面,3業者提告。林男到案辯稱「那些東西都掉了,鑽石也掉了」。

檢察官發現去年4月他曾向高雄三民一分局報案,但據承辦員警報告,林某機車置物箱沒有被破壞痕跡,其隨身側背包也未遺失,且如此貴重珠寶為何放置機車置物箱,令人起疑,不符常理,認定被告詐欺取財明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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