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湖漂流木翻版?山老鼠偷4塊國有木 判刑7月
蔡建宏開吉普車到屏東荖濃溪林班地河床處,偷走已遭他人裁切成塊的肖楠木4塊。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,記者陳祐誠攝)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屏東縣男子蔡建宏偷走荖濃溪旁國有林地的肖楠木4塊、市價3萬多元,蔡被捕後辯稱是漂流木,最高法院認定,就算是漂流木,蔡已逾越申請撿拾範圍,進入林班地內載運國有木,觸犯森林法,判刑7月、罰金6萬元確定。
判決指出,102年11月20日下午4點,現年36歲蔡建宏開吉普車到屏東荖濃溪林班地河床處,偷走已遭他人裁切成塊的肖楠木4塊,遭農委會林務局屏東林區人員拍照舉發。
合議庭認為,國有林木屬國家重要森林資源,蔡建宏擅自竊走,已破壞水土保持及自然生態,不值得同情與原諒,依違反森林法判刑7月,並科處本案4塊肖楠木市價兩倍罰金6萬4862元,全案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