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藤雄遭判刑 遠雄:不公平、將上訴

趙藤雄被依行賄罪判刑4年6月,併科罰金90萬元,遠雄集團將委請律師提起上訴。(資料照,記者王敏為攝)
〔記者張筱笛/台北報導〕台北地院審理合宜宅案今天下午宣判,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依行賄罪判刑4年6月,併科罰金90萬元;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,法院未查明事實,對趙先生並不公平,「(遠雄)集團感到遺憾」,收到判決後,將委由律師提出上訴。
至於弊案白手套、北科大退休教授蔡仁惠,因轉為污點證人,獲輕判6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,其委任律師聆判後笑答「沒有意見」,蔡的助理宋姓男子也只微笑,未多做回應。
另外遠雄建設副總理魏春雄的律師黃訓章也到庭聽判,得知魏遭判4年徒刑,表示還沒收到判決,不清楚判決理由,無法評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