抽脂術後出血長水泡 女怒控醫師業務過失傷害
2015/03/20 14:09
〔記者陳慰慈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一名30多歲的周姓女子,100年至台北市某醫美診所接受黃姓醫師抽脂瘦身,沒想到術後大腿、臀部滲血且出水泡,女子認為黃姓醫師涉業務過失傷害罪,台北地檢署經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,認定醫師無明顯過失,今將他不起訴。
女子控訴,術後不僅左大腿滲血水,還長水泡,她前往該醫美診所治療,但情況卻未見好轉,轉往其他醫院治療症狀才解除,因而認定醫師手術有疏失。黃姓醫師則指出,這是手術可能出現的風險,術前已明確告知周女。
檢察官第一次已做出不起訴處分,周女不服聲請再議,高檢署發回續查,醫審會二次認定,滲血與出水泡是術後可能出現的症狀,且醫師術前已告知病患相關風險,術後也趕緊進行處置,並無明顯過失,今再次予黃姓醫師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