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廠工人臥軌案 未影響公安不起訴

關廠工人臥軌案,全國關廠工人連線領袖毛振飛等12人被控涉公共危險、妨害公務、違反集遊法等罪,台北地檢署今天以未影響公安不起訴。(資料照,記者王敏為攝)
〔記者陳慰慈/台北報導〕關廠工人臥軌案,全國關廠工人連線領袖毛振飛等12人被控涉公共危險、妨害公務、違反集遊法等罪,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,檢察官審酌警方當天舉牌並非分局長,與法律規定不合,加上臥軌工人的行為並未影響公安,不構成犯罪,處分不起訴,但因帶頭的盧姓與郭姓學生有拉扯警員行為,認定妨害公務罪,今予緩起訴,條件是義務勞務各40小時、60小時。
全國關廠工人連線102年2月5日到勞委會門前廣場抗議,要求政府應「代位求償」後,當天晚間在台北車站第3、4 月台間臥軌抗議,要求見當時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一面,但潘世偉並未現身。鐵路警察局及轄區中正一分局派員多次要求臥軌勞工立刻撤離,警民爆發嚴重肢體衝突,事後有12名情節嚴重的工人被送辦。

關廠勞工跳下軌道阻擋列車進站。(資料照,記者王敏為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