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爽友人討錢 割喉致死判16年定讞
梁郁杰持「電纜剝皮刀」將長期勒索他的鄰居割喉砍死。(記者項程鎮翻攝)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花蓮男子梁郁杰念國中時曾被人追殺,友人李榮俊幫忙排解,自稱幫梁「擋下一刀」,事後屢次向梁討人情要錢花用,梁不堪其擾,找友人約出李後,持刀殺死李,棄屍路旁草叢,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梁16年徒刑定讞。
判決指出,梁郁杰收入不多,卻經常被李榮俊索討金錢,如不從,李就往事重提:「過去為了救你(指梁),我背部挨了一刀」,梁不堪其擾,102年7月5日下午,李又開口要3000元花用,梁氣得找友人張皓程協助報仇,雙方約當天晚上8點後在花蓮市華東路環保公園碰面,李一出現,由張抓住李,梁拿出預藏「電纜剝皮刀」,下手割頸殺害李,棄屍路邊。
花蓮高分院認為,梁郁杰否認故意殺人,且對多年友人李榮俊痛下殺手,害李的家屬喪失親人,嚴重影響社會治安,考量梁自首,不算全無人性,依殺人、遺棄屍體等罪判梁16年、張男10年10月徒刑,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