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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警迫人酒測 法官判違法

員警強迫駕駛人酒測,法官判警「違法」,引起警界議論。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,記者花孟璟攝)

員警強迫駕駛人酒測,法官判警「違法」,引起警界議論。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,記者花孟璟攝)

2015/02/17 07:34
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警方路口臨檢酒測,駕駛人若沒喝酒可否拒絕酒測?過去官方常有「既然沒違法何懼臨檢與盤查」的想法,但桃園日前一起判決,員警強迫駕駛人酒測,法官判警「違法」,引起警界議論。

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去年姬姓男子開車行經楊梅區中興路,遇警方酒測攔檢,姬男認為自己沒喝酒未理會,被警方以拒絕酒測開罰9萬元並吊扣駕照,且3年內不得考照。姬男不服,打行政訴訟爭權益,指當天他開車要到醫院照顧外婆,自認沒有喝酒才拒酒測。

法官根據人證與影帶等物證認定姬男沒喝酒,所以認為警方只能在已發生危害或出現危險駕駛才能攔測,才能攔停、實施臨檢,判決中強調「目的正當不能證明手段合法」、「公權力要先管好自己,才能取得指導、取締人民的正當性」,以此為由判員警違權,撤銷原處置,姬男省下荷包,也毋須吊照。

判決一出,外界議論,有人認為如此一來,警方根本難以執法,但也有人認為警方執法須更注意程序正義,應正向看待。罕見判決也令桃園市警局譁然,交通大隊副大隊長蔡仕綸表示,員警執法過程沒問題,收到判決將提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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