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超商當自家 男子缺生活用品就拿
2015/02/07 16:11
〔記者鄭旭凱/雲林報導〕男子陳志銘涉嫌在北港鎮全聯福利中心偷取鰻魚罐頭等,他把東西藏在懷裡走出賣場,不料觸動警鈴,員警表示,陳嫌好像把超商當成自家廚房,缺什麼就拿什麼,訊後依竊盜罪移送。
警方調查,今天上午陳志銘(48歲,雲林縣褒忠鄉人)前往北港鎮市區的全聯福利中心,欲走出超商時警鈴聲大作,工作人員發現陳志銘夾克內鼓鼓的,要求檢查,陳志銘則從懷裡取出包括鰻魚罐頭、膠帶及牙膏等,總價只有300多元。
陳志銘被北港警分局北辰派出所帶回偵訊,警方發現陳志銘已第6次犯案,多數是在超商或三C賣場犯案,每次偷竊金額都不高,依竊盜罪移送後多數以緩起訴結案,結果陳嫌竟把超商當自家廚房,頻頻進入偷取所需生活用品,訊後仍依竊盜罪再次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