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女編劇判刑 張作驥5萬元換撤除境管
張作驥日前以今年2月初受邀參加影展為由,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、出海等境管處分,最高法院矚託高等法院開庭審理其境管案。高等法院訊後僅裁定張繳交5萬元保證金,即准許自2月5日至20日暫時解除他限制出境、出海等處分,且自2月21日零時起恢復境管等處分。(資料照,記者羅沛德攝)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知名導演張作驥涉性侵並咬傷一名酒醉女編劇,被告上法院,雖然張作驥堅稱「我堅無性侵」,一、二審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,張不服,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。
張作驥日前以今年2月初受邀參加影展為由,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、出海等境管處分,最高法院矚託高等法院開庭審理其境管案。高等法院訊後僅裁定張繳交5萬元保證金,即准許自2月5日至20日暫時解除他限制出境、出海等處分,且自2月21日零時起恢復境管等處分。
女編劇提告指稱,前年5月間到張作驥在台北市育英街的工作室參加電影殺青慶功宴,酒後獨自在工作室昏睡時,遭張男咬破乳頭與嘴唇,她叫喊抵抗,仍被迫為張男口交後再遭性侵得逞,報警驗傷在衣物與私處深部驗出張男的DNA。
53歲的張作驥坦承與被害女編劇有親密舉動,但否認性侵等指控,辯稱當時喝醉僅剩片段回憶,只記得有親吻對方,不記得有無發生性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