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滿遭解雇 女帶走公司企劃書挨告
2015/01/29 12:58
〔記者陳慰慈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一名20多歲的劉女,去年4月因不滿遭任職美語補習班解雇,擅自將公司的企劃書、員工訓練手冊、廣告等帶走,被補習班提告,台北地檢署今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劉女。
劉女在補習班擔任業務,因到職一個多月期間,常臨時請假不上班,補習班因此將她解雇,她則反控補習班經常加班,卻不給員工報加班費,不符勞基法,雙方原就有勞資糾紛。
檢察官開庭時,劉女否認拿走公司資料,並痛批公司「把我當小偷,資料都留在桌上卻不點收」,所以她才跑下樓。
但員工證稱,解雇當天,補習班要求劉女清理辦公桌,進行業務工作移交,劉女把公司資料全丟進紙箱,遭到制止,卻突然情緒失控地大喊「公司給我的就是我的」,接著就抱著紙箱衝下樓。
補習班原有意與劉女和解,只要對方歸還公司資料,但劉女不肯,導致和解破局,因此檢方今予以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