亮票無罪 最高檢痛批:判決與現實脫節
檢察總長顏大和今早針對上屆高雄市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案,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。(資料照,記者王敏為攝)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檢察總長顏大和今早針對上屆高雄市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案,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,上訴理由舉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2167號判決為例,強調該案台中市正副議長選舉過程中,議員收受正副議長參選人賄款,而以集體亮票行為表明確有依約投票,顯見亮票行為足以綁架期約賄選,痛批法院判決與現實脫節。
最高檢指出,本屆選舉過程,縱使尚未發現金錢或暴力介入的明確證據,但政黨勢力、人情壓力介入頗深,媒體甚至報載雙方陣營各自要求所屬成員集體亮票以明志,將本屆市議員行使投票權之自由意志壓縮至極致。
最高檢表示,有多名市議員在偵訊後私下表示,司法機關偵辦不法亮票,對保障未來市議員秘密,而得以實現自主投票,不受任何外力約束的助益甚大;痛批法院判決似乎未能體察當時時事而與現實脫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