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拍前女友露胸照line傳友人 涉妨害秘密
苗栗縣一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前夕,趁其盥洗未著衣之際拍下露胸照,又將前女友露胸照用line傳給友人,涉及妨害秘密罪。(路透)
〔記者張勳騰/苗栗報導〕苗栗縣41歲的章姓男子,與前女友劉女分手前夕,趁劉女盥洗未著衣之際,拍下露胸照,後來得知劉女另結新歡,一時氣憤,將劉女露胸照用line傳給她的友人,涉及妨害秘密罪,章男因坦承犯行,苗栗檢方偵查終結,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
檢警調查,章男與劉女交往半年多,於去年5月分手前夕,在劉女租屋處,章男趁前女友盥洗完畢未著衣前,未經劉女同意,用手機偷偷拍下劉女裸露上半身的隱私照片。
兩人分手後,章男得知劉女另結交男友,一氣之下,將裸照用line傳給劉女的男性友人,其友人見狀趕緊告知劉女,因而報警循線查獲。
章男坦承偷拍前女友上半身裸照並轉寄他人,苗栗檢方依妨害秘密罪偵查終結,向苗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