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    限制級
   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    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    醫師娘成守財奴 要求丈夫履行同居義務敗訴

    台南某黃姓醫師受不了妻子貪財行徑,因此與妻分居,妻子告上法院要求履行同居義務,地方法院認為妻子維繫婚姻證據不足判敗訴。示意圖與文無關。(資料照)

    台南某黃姓醫師受不了妻子貪財行徑,因此與妻分居,妻子告上法院要求履行同居義務,地方法院認為妻子維繫婚姻證據不足判敗訴。示意圖與文無關。(資料照)

    2014/12/15 10:53

    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外科醫師每月30萬薪水給老婆,竟只分到2000元零用錢!台南某黃姓醫師受不了因此與妻分居,妻子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履行同居義務,地方法院認為妻子維繫婚姻證據不足,判妻子敗訴。

    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黃姓外科醫師原在台南醫院任職,6年前與上班族的妻子交往結婚,不料大喜之日隔天,妻子就拿走他的提款卡,並規定每月30萬薪水由她管理,僅給黃男每月2000元花用,還怪他為何不選皮膚科賺錢較容易,黃男想置產,妻子也要求登記二分之一產權。

    黃男表示,他每天下班回家就遭妻子拿走皮夾,檢查還剩多少錢,如果花的多就不斷追問花到哪裡去了,讓黃男飽受精神壓力。3年前兩人分房睡,去年黃男轉到其它醫院任職,並搬回高雄老家,夫妻已貌合神離。

    不料黃妻要求丈夫返家同居不成,竟透過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履行同居義務,黃男也透過律師指妻子此舉很「矯情」,明知黃男老家離8月高雄氣爆點不到100公尺,當時確連一句問候都沒有,兩人分居已3年,現在才提出同居要求並不合理。

   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,民法規定夫妻有同居義務,但若有正當理由不在此限。黃男與妻子分居前感情已不睦,且黃妻也沒提出為維繫婚姻做出努力的證據,全案駁回,判黃妻敗訴。

   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    圖
    社會今日熱門
    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    網友回應

    載入中
   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