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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酒醉被性侵 惡狼辯稱「對方發酒瘋」

3男1女相約去台北市京華城夜店「PASOUL」飲酒狂歡,1名女子酒醉後卻被性侵得逞。PASOUL CLUB資料照。(資料照,記者劉慶侯攝)

3男1女相約去台北市京華城夜店「PASOUL」飲酒狂歡,1名女子酒醉後卻被性侵得逞。PASOUL CLUB資料照。(資料照,記者劉慶侯攝)

2014/11/05 17:43

〔記者陳慰慈/台北報導〕3男1女相約去台北市京華城夜店「PASOUL」飲酒狂歡,散場後4人去汽車旅館休息,男、女各一房,2男請未喝酒的陳男先抱著女子去女生房,再回男生房睡,但陳男卻一時起了色心,伸出魔爪將女子撲倒在床,過程中女子雖抵抗呼救,但最後仍被性侵得逞,陳男一開始辯駁是「對方發酒瘋、胡亂指控」,直至檢方拿出女方下體檢體驗出他的DNA報告,陳男才坦承犯行,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涉強制性交罪,將陳男起訴。

今年6月,3男與透過朋友介紹、第一天認識的20歲女子相約至夜店喝酒玩樂,結束後其中1男問:「要不要去旅館休息?」女子因喝了酒想睡覺,所以欣然同意,於是陳男便開著車載其他3人至汽車旅館。

到了旅館後,4人買了2房,男、女分房睡,但陳男在抱著女子回房的路上,性慾被挑起,雙手先在女子身上不安分地游移,接著強制性侵得逞,女子反抗無效,最後請櫃檯人員報警處理,將這匹惡狼移送法辦。

首次開庭時,陳男矢口否認犯行,供稱是女子發酒瘋,加上無其他具體證據,檢方只好讓他先以10萬元交保;二次開庭時,檢方拿出女方下體檢體驗出他的DNA報告,他才改口說:「我是用手指插入」,要求有律師在現場;第三次開庭,檢方指出,檢體還驗出男子精液,另還出示當天旅館的監視器畫面,證實他的確曾衝出來阻擋女子報警,加上證人指證,罪證確鑿,他才終於承認犯行。

檢方調查發現,陳男之前就有2次因性侵遭起訴案,目前法院仍在審理中,但陳男依檢方提出證據多少,才吐露多少實情的行為,讓檢察官也不禁大呼:「可惡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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