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甘被劈腿 男子擬「獵狐計畫」抹黑前女友
台北市男子崔思康,不滿黃姓女友提分手,揚言要揭發她與已婚男上司有染,恐嚇黃女「I Like Fox Hunting(我喜歡獵狐狸精)」,台北地院今依恐嚇、誹謗罪將崔男判處拘役120天,可易科罰金12萬元。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)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男子崔思康,不滿黃姓女友提分手,揚言要揭發她與已婚男上司有染,恐嚇黃女「I Like Fox Hunting(我喜歡獵狐狸精)」,台北地院今依恐嚇、誹謗罪將崔男判處拘役120天,可易科罰金12萬元。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康男去年11月傳簡訊恐嚇在金融業上班的黃女:「請你立即停止介入XXX(黃女上司)的婚姻!珍惜工作機會和名聲」、「請妳放手,這樣對大家都好…要我到你公司堵妳嗎?」再寄電郵恐嚇黃女:「I like fox hunting」。
崔男去年12月真的到黃女公司外圍,張貼「醜聞快報」,並廣發電子郵件給黃女和她的上司、同事,指名道姓散布「無良人夫XXX,背棄結褵十餘載妻子,與黃XX通姦」,還傳真到黃女公司,供同事閱覽;黃女和男上司認為康男將只涉私德的事公諸於世,報警控告崔男誹謗,黃女並加告恐嚇罪。
法院審理時,崔男雖坦承犯行,但未與被害人和解,將他依2個恐嚇罪、4個誹謗罪,合併判處拘役120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