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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20餘件強盜案 嫌懺悔寄信警察局長認錯

楊嫌寄信懺悔昔日持槍強盜案件。(記者謝君臨翻攝)

楊嫌寄信懺悔昔日持槍強盜案件。(記者謝君臨翻攝)

2014/10/09 17:17

〔記者謝君臨/新北報導〕曾犯下多起強盜案的43歲楊姓男子,現於台東泰源技能訓練所服刑,今年6月底,楊男請獄警代筆寫了一封信,署名寄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國恩,信中供稱「於服刑期間深感昔日所為之錯,願將過往於98、99、100年間於貴局轄下所犯之持槍強盜等案件共約20餘件,坦白陳述,以利案件早日偵破。」

三重警分局偵查隊獲報後,於今年7月2日前往台東借詢。警方調查,楊男為新北市三重人,有強盜、搶奪、槍砲等多項前科,曾多次犯案被捕,交保後又再度犯案。楊男坦承在民國98、99、100年間,曾於桃園、土城、三重等地,犯下5起持槍強盜案,但因犯案時間久遠,還有16件強盜案的犯案地點已經記不得了。

警方表示,楊男於98年4月期間,在桃園市延壽街持改造手槍行搶檳榔攤,過沒幾天,又以同樣手法搶奪延壽街上的一間理容院;99年10月時,楊男跟蹤五股長榮家具行老闆,至土城區連城路附近犯案,2個月後,楊男於三重區中興橋下劫掠巷內一戶民宅;100年4月,楊男又持槍侵入三重區中正南路民宅,強搶一名女子,同年10月,楊男在三重區車頭路街做案被捕,入監服刑。

警方逐步釐清案情,截至目前為止,已將楊男於桃園、土城所犯的2件強盜案依法送辦,但因楊男其餘案件交代不清,加上他所供稱的犯案時地有些並無報案紀錄,警方現仍持續尋找相關被害人,希望能進一步還原事發真相,給所有被害人一個交代。

楊嫌請獄卒代筆,寄信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陳國恩。(記者謝君臨翻攝)

楊嫌請獄卒代筆,寄信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陳國恩。(記者謝君臨翻攝)

2010年10月,楊姓男子(中)被捕冒名應訊獲交保,警方再將他逮回。(資料照,記者吳岳修攝)

2010年10月,楊姓男子(中)被捕冒名應訊獲交保,警方再將他逮回。(資料照,記者吳岳修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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