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    限制級
   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    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    為了免費的奶茶 少女慘遭性侵害

    2014/09/09 16:10

    〔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苗栗縣一名就讀國中3年級的少女,想喝到免費的奶茶飲料而到廟會「幫忙」,沒想到被負責活動的余姓男子押到一旁,並強制性交得逞,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將余男起訴,而台中高分院審理之後,法官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8月。

    判決書指出,這名就讀國中3年級的少女有智能不足情況,她和父母參加廟會活動時,結識在扛神轎的余姓男子(38歲),余男對少女的父母表示,有意當少女的「乾爹」,而少女的父母也要余男多多「照顧」女兒。沒想到余男見少女年幼可欺,在前年4月間,他要求少女前來廟會上「幫忙」發放飲料,並表示在事後喝到免費的奶茶。少女依約隻身前往,沒想到被余男帶到廟宇旁的一處廢紙堆,並加以性侵害得逞。

    事後少女對母親表示自己的「屁股很痛」,母親才得知女兒遭到性侵害,立刻報警處理,檢方偵辦後,依強制性交罪嫌將余男起訴,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8月。

    檢方認為法官判刑太輕而提起上訴,台中高分院審理時,法官認為余男已坦承犯行,因而駁回上訴,仍然判處余男有期徒刑3年8月,全案仍得上訴。

   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    圖
    社會今日熱門
    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    網友回應

    載入中
   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