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業車第三季汽燃費九月開徵
2014/08/29 15:39
〔記者黃立翔/台北報導〕103年營業車第3季汽車燃料使用費於9月1日起至103年9月30日止開徵,本季汽車貨運業、汽車路線貨運業、汽車貨櫃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之汽車燃料使用費減徵44%,公路總局籲請營業車所有人在繳納期間9月30日前繳納,以免逾期受罰。
公路總局表示,汽車所有人如未收到第3季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,請洽就近監理單位申請補發,超商亦可即時查詢、補發與繳納。
繳納方式:
一、臨櫃繳納: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、郵局或便利商店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OK)繳納。
二、電話語音轉帳繳納:412-1111、412-6666用戶碼169#;41-6666或41-1111用戶碼169#(電話號碼為6碼之地區)。
三、網路繳納:www.mvdis.gov.tw。
四、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繳納。
※利用郵局、超商、電話、網路及約定扣款等方式繳納者,毋須另負擔手續費,請多加利用。(以信用卡繳費者仍須自行負擔手續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