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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言幹爆學運女暴民 警察被判緩刑

318太陽花學運時,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警員蘇森暉在臉書貼文「要幹暴女暴民」。(記者葉永騫翻攝自臉書)

318太陽花學運時,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警員蘇森暉在臉書貼文「要幹暴女暴民」。(記者葉永騫翻攝自臉書)

2014/08/27 12:13

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318太陽花學運期間,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警員蘇森暉停休北上支援,他上網在臉書留言嗆道:「停休!北上立法院抓女暴民…套子我帶了,準備被我幹暴吧!覺得帥氣」,法官依恐嚇公眾罪判3月徒刑,緩刑2年,應支應公庫2萬元。

判決書指出,318學運發生警察與民眾衝突,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警員蘇森暉(33歲),3月19日在臉書上留言「王八蛋,這些人出門給車撞死,幹!服貿是警察審核通過的嗎?看警察不爽請直接來派出所單挑」。

3月20日他接到上級「停休」通知,北上支援,同日中午又按捺不住,上臉書留言「停休!北上立法院抓女暴民…套子我帶了,準備被我幹暴吧!覺得帥氣」等恫嚇字眼。

而3月24日警察出動噴水車驅離群眾,他又上臉書發表「要噴水了喔!要看穿幫秀的快鎖定新聞Live喔!」

蘇員臉書有他穿警察制服照片,有民眾不滿警察這般發言,轉貼他的發言至PTT看板,更加速此恐嚇言語散佈。蘇員坦承犯行深感後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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