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類謄本調閱權被取消 房仲業20日上街抗議

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。(記者林美芬攝)
〔記者陳品竹/台中報導〕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濟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正雄,15日在逢甲大學體育館舉行的」不動產高峰儲論壇「時指出,內政部將於今年9月15日起,以個資保護法取消二類騰謄本調閱權,名為保護個人個資,但反而造成全國民眾不動產交易安全漏洞,全國各地仲介公會3萬人將於8月20日北上內政部抗議陳情,建請政府開放由國家考試專業證照之不動產地政士、估價師、不動產經紀人等專業人士可調閱第二類完遫成本。
林正雄指出,民法第758條,第761項第1項前段之規範顯示民法物權行為須以一定之公示方法表現外,始能發生一定法律效果,現行的謄本公開所有權人的地址才能將物權公示具體呈現,物權公示制度有助於減少交易成本及讓物件迅速流轉,但修正後的二類謄本,隱匿了登記名義人的出生年月日,部份統一編號及部份住址等資料,並不得由任何人調閱,這樣把個資法無限上綱後,反而因資訊不透明,而開啟了全台交易漏洞。
林正雄表示,內政部以個資法第2條後半段認定,只要可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的都要隱匿,因此住址不得顯現,如果照內政部這樣的認定,那麼戶政事務所也不能在每戶人家大門貼上住址門牌,民眾寫信信封上的收信人住址大名,也都同樣不宜,顯示內政部對修改的二類謄本在個資法上有擴大解釋嫌疑。
林正雄表示,我國個資法立法精神均出自OECD(經濟合作開發組識)之個資法保護的8大原則而來,但OECD成員的美、日兩國仍採謄本完全公開,台灣新制的二類謄本有過於擴張個資保護範圍。如果交易對象的所有權物的謄本都能調閱,個人相關的身份證字號及住址都被隱去,對買方及貸款銀行是多麼沒有保障而恐怖的事情,嚴重影響房仲成交,也會波及做房貸的金融業,因此全國將有30000名房仲從業人員20日將走上台北街頭向內政部陳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