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照打麻醉 醫美診所店長挨罰
2014/08/04 16:14
〔記者張筱笛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「微媞時尚診所」的高姓女店長,本身不具醫師資格,卻擅自決定麻醉方式、藥量與部位,指示員工在客人臉部塗上膏狀麻藥,進行表皮局部麻醉;台北地院今認定高女違反醫師法,判她8個月有期徒刑,但因高女自願捐款國庫50萬,獲緩刑3年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高女以電子郵件邀請林姓部落客,至診所體驗飛針雷射課程,並撰文幫診所打廣告。但高女不具任何醫師資格,卻擅自決定麻醉方式、藥量與部位,指示另一名同樣不具醫師資格的員工,幫林姓部落客塗抹膏狀麻藥,進行表皮局部麻醉,並執行手術性質的飛針雷射。
法院認為,高女無醫師資格,按醫師法規定,不得擅自執行、或指示他人執行醫療業務,高女行為已明顯違法,判她8個月有期徒刑;高女一度否認犯罪,但最終仍坦承犯行,並自願捐款公庫50萬,獲判緩刑3年。全案可上訴。